主頁
醫護專業人員
參加慢性疾病共同治理先導計劃
家庭醫生的參加資格
私家醫生須符合甚麼資格方可加入計劃?
私家醫生必須符合以下資格方可加入計劃:
在私營醫療機構執業;
根據香港法例第161章《醫生註冊條例》第14條或第14A條,名列於《普通科醫生名冊》,並持有效執業證明書;
在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登記為醫護服務機構;以及
名列於
《基層醫療指南》
。